本來還有兩門沒考
在計劃時間去預約考試了
結果直接收到通知
說是已經完成考試
可以領取駕駛證
太好了!”
近日,公安部出臺了一系列的
便民利企改革措施
其中最引人注目的
就是駕駛證逾期注銷后的
重新申領政策
也就是說,優(yōu)化之前
小型汽車駕駛證
因逾期三年未換證被注銷的
需要參加科目一、科目二
科目三全科目考試合格后
才能恢復駕駛資格
從7月1日起
對因逾期三年未換證被注銷
申請人重新申請
原準駕車型駕駛證的
將原來需要參加全部科目考試
調整為只參加科目一
和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試
不需要再參加科目二
和科目三安全文明常識考試
更加突出重新申領考試的
針對性、實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