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恩縣審計局信息公開指南
日期:2024-01-03 09:29來源:宣恩縣審計局
為了提高審計工作透明度,依據(jù)2019年4月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711號公布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guī)定、《湖北省政府信息公開規(guī)定》以及審計署《審計結果公告試行辦法》《審計機關公布審計結果準則》等規(guī)定,縣審計局采取網(wǎng)上抓取、信息報送、網(wǎng)站鏈接等方式,收集整理審計業(yè)務、審計管理和辦事服務等與審計工作相關的信息,不定期對外公開發(fā)布,確保信息權威、準確、全面和及時,努力為社會公眾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務。
一、主動公開
(一)公開范圍。根據(jù)《條例》規(guī)定,堅持以公開為常態(tài),不公開為例外,除涉密等不應公開的信息外,公開縣審計局以下信息:審計職能、領導分工、機構設置、工作制度、法律法規(guī)、工作計劃、工作動態(tài)、機關建設、審計結果公告、案件披露、舉報信箱、咨詢信箱等。
(二)公開形式。主要通過宣恩縣人民政府網(wǎng)(網(wǎng)站地址:http://195633.com/)公開,同時還不定期依托中國審計報、中國審計、審計署門戶網(wǎng)站、湖北省審計廳門戶網(wǎng)站等新聞媒體,對外宣傳和發(fā)布審計信息。重要審計情況采取新聞發(fā)布會形式發(fā)布。
(三)公開時限。上述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通過縣審計局網(wǎng)站或相關政務媒體等途徑予以公開。公開信息保留24個月,對超過保留時效的信息,可到縣審計局辦公室或綜合與法規(guī)科查詢。
二、依申請公開
除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向本單位申請獲取縣審計局相關政府信息。
申請人可向本單位申請領取或自行復制《依申請公開書面申請表》。
申請表填寫注意事項
1、申請表應填寫完整,對沒有聯(lián)系方式或聯(lián)系方式有誤的信息恕不回復。
2、申請表內容應真實有效,同時申請人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3、申請人根據(jù)本縣有關規(guī)定屬于低收入者的,如需免除費用,須在本表中提出,并同時提供相關證明。
4、為提高處理效率,對所需信息的描述應盡量詳細、明確,若有可能提供信息的標題、發(fā)布時間、發(fā)文字號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確該信息的提示。
申請人可以通過以下3種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1.當面申請:申請人可以到縣審計局當面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2.信函申請:申請人通過郵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
3.申請人通過傳真方式提出申請的,請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
????4.互聯(lián)網(wǎng)申請:申請人可以填寫申請表后通過電子郵件發(fā)送。
????根據(jù)《條例》第四章第三十三條規(guī)定行政機關不能當場答復的,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需要延長答復期限的,應當經(jīng)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并告知申請人,延長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0個工作日。
????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內容不明確的,本機關自收到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作出補正,說明需要補正的事項和合理的補正期限。答復期限自本機關收到補正的申請之日起計算。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的,視為放棄申請,本機關不再處理該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本機關依申請?zhí)峁┱畔?,不收取費用。但是,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shù)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的,本機關依照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及湖北省財政廳、省發(fā)改委《關于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有關事項的通知》收取信息處理費。
三、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
????工作機構:?宣恩縣審計局;
辦公地址:珠山鎮(zhèn)民族路54號縣審計局202室;
郵政編碼:445500;
工作時間:8:30-12:00,14:30-17:30(公休日除外,季節(jié)性辦公時間調整見公告);
聯(lián)系電話:0718-5832522;
傳真號碼:0718-5832522;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四、監(jiān)督和救濟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宣恩縣人民政府、宣恩縣政務服務和大數(shù)據(jù)管理局或本機關投訴、舉報。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向宣恩縣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向宣恩縣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宣恩縣審計局
2024年1月3日